中华医教技通字[2016}002号
关于开展2013-2016年度中华医学会教育 技术分会先进学组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
各学组负责人:
近三年来,在各学组和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,学会开展了各项学术活动,产生了一大批热心学会工作,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活动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组,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学会决定开展2013—2016年度先进学组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及评选指标
1. 学组先进单位3个,先进个人每学组2人。
二、先进单位评选条件
1. 积极组织学组活动,组织学组成员参加学会优秀论文交流评选、优秀教材作品评选、积极参加学术论坛等教育科研学术活动。
2. 积极组织学组成员参会。
3. 开创性地狠抓本单位教育技术的教学研究工作,大力开展教育改革,在本区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。
三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1. 职业道德:热爱教育技术事业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。
2.业务素质:勤于学习,善于研究,经常撰写教育技术相关论文,教育视野宽广,具有较强、主动的专业发展意识。
3.服务能力:积极落实学会工作,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,努力促进学会的工作。
4.协作意识:在工作中团结同志,任劳任怨,作风优良,具有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。
5.自我发展:个人在教育科研、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 请各学组接此通知后,参照评选条件,填写参评申报表。推荐先进个人,须坚持客观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。
2、 对申报先进的参评材料,学会将结合掌握的客观情况,评选出符合实际、具有示范引领的先进学组和先进个人。将召开表彰大会,为先进学组、先进个人颁发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誉证书。
3、 先进学组和先进个人参评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前,1式3份,标题为宋体3号字体,正文为仿宋体4号字体,用A4纸张打印。(参评材料一律为纸质文本)。
4、参评材料报送:杭州市滨文路548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548号
邮编310053。
附件:1、《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先进学组参评申报表》
2、《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先进先进个人参评申报表》
2016年1月20日
关键词:先进学组个人评比 |
抄送: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 |
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秘书处 2016年1月2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