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-2016年度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先进学组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
添加日期:2016-01-20     浏览:141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华医教技通字[2016]002

关于开展2013-2016年度中华医学会教育 技术分会先进学组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

各学组负责人:
   
近三年来,在各学组和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,学会开展了各项学术活动,产生了一大批热心学会工作,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活动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组,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学会决定开展20132016年度先进学组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及评选指标
 1.
学组先进单位3个,先进个人每学组2人。

二、先进单位评选条件
 1.
积极组织学组活动,组织学组成员参加学会优秀论文交流评选、优秀教材作品评选、积极参加学术论坛等教育科研学术活动。
 2.
积极组织学组成员参会。

3. 开创性地狠抓本单位教育技术的教学研究工作,大力开展教育改革,在本区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。

三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 1.
职业道德:热爱教育技术事业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。
 2
.业务素质:勤于学习,善于研究,经常撰写教育技术相关论文,教育视野宽广,具有较强、主动的专业发展意识。
 3
.服务能力:积极落实学会工作,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,努力促进学会的工作。
 4
.协作意识:在工作中团结同志,任劳任怨,作风优良,具有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。
 5
.自我发展:个人在教育科研、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
四、工作要求
 1
、 请各学组接此通知后,参照评选条件,填写参评申报表。推荐先进个人,须坚持客观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。
 2
、 对申报先进的参评材料,学会将结合掌握的客观情况,评选出符合实际、具有示范引领的先进学组和先进个人。将召开表彰大会,为先进学组、先进个人颁发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誉证书。

3、 先进学组和先进个人参评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6320日前,13份,标题为宋体3号字体,正文为仿宋体4号字体,用A4纸张打印。(参评材料一律为纸质文本)。

 4、参评材料报送:杭州市滨文路548  浙江中医药大学548

邮编310053

附件:1、《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先进学组参评申报表》
      2
、《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先进先进个人参评申报表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120


     

关键词:先进学组个人评比

抄送: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

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秘书处       2016120